湖北收紧高危化工项目准入,五类重点危化工艺安全审查 7 月 1 日起统一收归省级审批
2026.07.01 11:25
6 月 30 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正式发布专项公告,对省内硝化、过氧化、氟化、氯化、重氮化五类高风险精细化工工艺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权限作出重大调整,通过审批层级上移,从严压实危化项目源头安全准入管控,全面防控精细化工重大安全隐患。
公告明确政策落地节点: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全省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涉及上述五种高危工艺的化工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两项核心法定审查事项,统一由湖北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应急管理部门不再具备对应项目审查权限,实现全省高危精细化工项目省级统一把关。
据危化安全监管规范,硝化、过氧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均属于全国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反应过程多伴随高温、高压、强腐蚀、爆炸风险,是化工爆炸、泄漏事故高发领域,对工艺设计、自动化安全配套、风险评估要求极高
。此前省内实行市州分级审查模式,各地专家技术力量、审查标准存在差异,部分项目存在源头风险辨识不足、安全设计短板等问题。本次权限上收,将统筹全省顶尖化工安全专家组建评审专班,统一审查尺度、统一风险判定标准,强制要求项目完整开展 HAZOP 工艺风险分析、全流程热稳定性测试,未完成评估或安全设计不达标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
针对政策过渡期衔接,公告明确,7 月 1 日前各市州已受理的相关项目,由原属地部门依法完成审查办结;7 月 1 日之后新申报项目,企业需直接向省应急管理厅提交全套安全评价、设计资料,同步配套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报告、自动化控制系统设计方案等材料,大幅抬高项目准入门槛。
行业监管人士解读,本次权限调整是湖北强化精细化工源头治理的关键举措。省级统一审查能够规避地方审批宽松化问题,倒逼企业优先选用微通道连续化等低风险新工艺,配套独立安全仪表 SIS、紧急停车 ESD 系统,从项目建设初期消除重大安全隐患。下一步,省内化工园区、精细化工企业需提前完善项目前期安全论证,严格对照省级审查要点优化工艺与安全配套,不符合规范的项目将无法落地建设,持续提升全省危化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仅供参考与交流,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且不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全国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