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六部门联合发布新版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 6月正式实施
2026.05.09 09:12

2026年5月7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六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发布,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实施,原2024版办法同步废止。

本次修订紧扣国家化工园区规范建设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从严认定、强化安全环保、明确入园门槛、规范扩园条件,直接关系全省化工企业布局、项目审批、产能扩张与合规运营,是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政策依据。
一、核心定位:园区认定更严,企业入园“有章可循”
《办法》明确,化工园区须由政府批准、六部门联合认定,为地理边界清晰、管理主体明确、配套完整的化工产业功能区块,仅限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布局。
适用全覆盖:园区认定、复核、扩园、调整、退出及项目入园全流程管理
管理一体化:经信牵头,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应急按职责分工监管
一票否决制:A类指标为刚性否决项,不达标直接不予认定/复核/扩园
二、企业最关注:入园“红线”与豁免清单(直接影响项目选址)
1.必须入园的项目(刚性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必须进入一般/较低安全风险园区
危化品使用取证项目:应进入一般/较低安全风险园区
重点监管危化工艺、重大危险源化工/医药项目:原则上必须入园(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化改造除外)
2.可不入园的项目(明确豁免)
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纯物理分离、提纯、混合、分装等非危化品项目
不涉危化品及重点防控重金属的无机酸/碱/盐项目
有机肥、微生物肥制造项目
医药制剂加工、放射性药物项目
符合条件的LNG冷能利用、生物医药、中药提取、林产化工项目
企业自用配套化工工序、可再生能源制氢一体化项目(按所属行业管理)
3.项目准入导向
禁限控目录动态更新,不符合产业政策一律不准入
鼓励高科技、高效益、低能耗、低排放、低风险项目
除改造、搬迁、基建项目外,严控与主导产业无关项目新建
三、园区认定/复核/扩园:企业扩产、园区扩容关键门槛
1.新认定园区(企业新建首选载体)
用地≥150公顷,集中连片,原则上在同一县级行政区
四至清晰,无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点,可封闭管理
所在开发区近3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境事故
综合评分≥80分,A类指标满分
2.园区复核(每3年一次,不通过停批新项目)
规上化工企业≥3家或化工总产值≥30亿元
近3年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环保无突出问题
安全风险等级达C/D级
综合评分≥70分,A类指标满分
未通过复核:限期整改≤6个月,整改期停批新建/改扩建(改造除外),整改不通过取消认定
3.园区扩园(企业产能扩张重要依托)
化工产值占比≥80%,亩均产值≥350万元,已开发≥70%
扩建面积≥50公顷,原则上接壤原园区
安全风险等级须达D级
综合评分≥80分,A类指标满分
当年通过扩园,3年内不再复核与扩园
四、安全环保硬约束:企业日常合规“必答题”
安全管理底线
分区封闭化,门禁+视频全覆盖,人/车/危化品全程监管
专用车道、限时限速,配套危化品车辆专用停车场
专职应急队伍、实训基地、气防站,定期演练
划定周边安全控制线,外部防护距离达标
环保刚性要求
规划环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必须通过审查
废水集中处理、专管/明管输送,应纳尽纳、达标排放
危废100%收集处置,地下设施防渗漏
VOCs、土壤、地下水在线监控,数据联网地方平台
智慧化与绩效要求
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监测预警全覆盖
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化工产值占比量化打分
支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加分项直接影响评级
五、政策影响与企业提示
项目布局:危化项目优先选已认定低风险园区,豁免项目依规在园外布局
扩产规划:提前核对园区复核、扩园条件,避免因园区不达标影响审批
合规运营:紧盯封闭管理、LDAR、排污许可、应急演练等刚性条款
动态监管:园区年度自评、三年复核,事故直接触发整改与限批
本次《办法》以安全底线、环保红线、效益高线为核心,既规范园区发展,也为化工企业明确清晰的合规路径与发展空间,将推动浙江化工产业向集聚化、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加速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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